为深入推进市委党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廉政风险预警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单位、处室、岗位三个层面的实际情况,分级分层落实廉政风险的防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负监管责任,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廉政风险防控负管理责任,所在岗位的工作人员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担直接责任,党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党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运行负监督管理和监控处置责任。
3、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201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