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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1-22 10:09:00 被阅览数:9388次 信息来源:中共宁国市委党校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根据宁国市委《关于印发〈宁国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1〕117号)要求,现就党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抵御风险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在“查”上下功夫,在“防”上见实效,在“管”上求突破,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督网络,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推动党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二、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是腐败行为发生的条件,是可防范的廉政隐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可能发生腐败的风险进行系统化、科学化动态防范和控制,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方法步骤
    共分五个阶段,12月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权力清单核定,规范工作流程。(10月1日前完成)
   依据“三定”方案和相关法规政策,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对党校内部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对职权在党校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绘制“权力运行综合流程图”。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10月20日前完成)
    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面,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经校委会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排查过程中要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党校班子成员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需经校委会审定,党校中层干部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需经党校分管领导审定,各处室工作人员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需经处室负责人审定。
    1、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通过自己找、相互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评等多种方式,查准找全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职权行使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2、科室风险。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环节,组织科室对照职能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单位风险。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4、确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损失程度将风险点依次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由党校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上级党组织和纪委予以监督;中等级风险由党校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党校处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11月15日前完成)
    围绕查找出的风险点及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1、针对岗位风险点,由岗位所在人员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所在处室集体审定,科室负责人把关。
    2、针对处室风险点,由处室针对每项业务流程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由校委会审核把关。
    3、针对单位风险,由党校领导班子围绕各项决策、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第四阶段:扩大公开透明,推进内外防控(11月底前完成)
    通过党校网站、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工程项目、资产状况等各类单位内部事项,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
    第五阶段: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12月份完成)
    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监督检查、考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处室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建立评估修正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修正风险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党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抓好拥有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3、务求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防控机制上做文章、从确定管用上想办法。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贯彻《廉政准则》以及党校业务工作统筹推进。要稳步实施、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强化预防腐败工作新举措。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切实增强党校内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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