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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9-09-15 15:35:22 被阅览数:5436次 信息来源:中共宁国市委党校
 
中共宁国市委文件
 
宁发[2009]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党校事业的发展,提高党校整体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8]13号)(以下简称《党校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16号)(以下简称省委《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党校的地位和作用。《党校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党校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能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党委、政府决策中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
    2、做好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党校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校建设,做好党校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政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我市推动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的现实需要。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努力把市委党校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县(市)级党校
    3、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校工作条例》、省委《若干意见》以及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改革创新、打造特色”的办学方针,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和熔炉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4、党校工作的目标任务。巩固提高党校中专体制创建成果,着力打造宁国党校品牌,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宁国党校在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即:在优化教学布局、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理论研究、密切联系实际、推进科研咨政上实现新突破;在聚集优秀人才、提升队伍素质、实施人才强校上实现新突破;在以党校为主体、整合培训资源、改革办学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基础保障上实现新突破;在完善制度规范、实行科学管理、落实从严治校上实现新突破。通过不懈努力,使我市党校工作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
    三、进一步改革和规范党校管理体制,为我市干部培训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5、规范党校领导体制。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校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校工作。校务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市委研究任命。党校校长由市委副书记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校长按照中专体制规格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
    6、规范党校主体班次班主任设置。党校配备2-3名副科级专职组织员担任班主任,主要承担班主任工作职责,负责学员管理工作。
    7、规范整合全市干部培训承办机构设置。对市直各部门举办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合并和整合,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党校、人事、编办、财政、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力争在2010年 6月底前将全市所有涉及干部培训(包括公务员、人才、继续教育等培训)的事项全部纳入党校统一承办,实行以党校为主体的“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大培训格局,避免交叉设置和重复建设,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8、规范党校班次、学制、学历设置。党校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等。进修班、培训班主要培训轮训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科级后备干部和中高级知识分子;专题研讨班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研讨。中青年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学制为1-2个月,其他各类班次学制一般为5-15天。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作为在党校学绩的标志。党校承担合署(挂靠)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任务。
    9、规范党校学员管理。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党校主体班学员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党校各班次设立班委会和学员临时党支部,在校委会和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重要班次可由市委组织部派员跟班督学。要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党校协调配合的全程管理制度和机制,全面掌握学员情况,为市委考核、使用干部提供真实准确依据;党校要将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党性修养、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的情况书面反馈给组织部门、派出单位,存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强化党校教学、科研、咨政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10、明确党校教学、科研、咨政一体化建设新要求。按照《党校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校基本任务要求,把握“教学是中心,科研是基础,咨政是转化”这一特点,加强教学、科研、咨政一体化建设,创新党校工作思路,努力在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发展大局、宣传推介宁国上开创新局面。
    11、突出抓好党校教学中心工作。党校要坚持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心,着眼于夯实学员理论基础、拓展学员世界眼光、培养学员战略思维、加强学员党性修养(即“一个中心、四个方面”),把组织需求与培训对象需求有机统一起来,加强党校学科体系建设,既注重理论教育,又重视开设特色课程,优化教学布局,创新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式、互动式、研讨式、体验式、模拟式、异地培训等教学方法,进一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党校要加强对基层党委业余党校的业务指导;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地干部培训来宁国办学,扩大宁国知名度。
    12、注重抓好党校科研基础工作。党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制定科研课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开放式的科研工作体系,健全科研工作激励机制,努力创出一批高质量的、地域性强的科研成果,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13、重视抓好党校咨政转化工作。市委、市政府按照《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下达调研任务,在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时,吸收党校有关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党校加强联系,共同开展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党校在市委、市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重视理论与研究成果的转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努力推动党校事业科学发展
    14、切实将党校工作纳入市委整体工作部署。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对党校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听取党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校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年市委工作会议将党校工作列入会议内容;建立健全市级领导到党校讲课、作报告、与学员座谈等制度。组织制定全市干部每五年内轮训一次实施规划,支持党校开展运行管理机制创新与改革。继续重视和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党校办学条件,使之与宁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校工作。
    15、切实加强党校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工作需要,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党校干部队伍。按照中专体制规格要求配齐配强校领导班子,加大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力度,为党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注重抓好党校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素质,通过进修培训、教学比赛、挂职锻炼、科研项目带动等措施,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提高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继续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或高级讲师,充实和加强党校师资力量。党校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部门,其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工资等管理按照公务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部门,其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事工资等管理制度。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教师的各种待遇。
    16、切实保障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党校工作经费,除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外,还包括教学业务经费、科研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图书资料经费、教师进修调研经费、设施维修经费和业务指导经费等,同时应保证党校主体班次干部培训专项经费。党校利用现有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所得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额用于改善党校办学条件。
 
 
 
                  2009年9月12日
 
 
 
 
 
 
 
主题词:党校工作  若干意见
发: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抄送:中共安徽省委党校、中共宣城市委、中共宣城市委党校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2009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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