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不服规划管理行政强制的“民告官”案件。2017年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全程旁听庭审,接受特殊的现场教学。 上午8:30庭审开始。原告谭某某诉称,2016年9月7日,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自2017年3月8日起组织强制拆除其两处房屋。谭某某后向宁国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宁国市人民政府经审查后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谭某某不服,请求法院撤销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和宁国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两被告认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依据充分,行政执法主体适格,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就案件的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问题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在辨法析理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真诚沟通。历经两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旁听完庭审,学员们认为,庭审准备充分,主审法官思路清晰,驾驭庭审能力强,庭审节奏严谨流畅,司法礼仪规范,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2017年科干班)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学员们在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