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党发〔2014〕31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严格值班制度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党校效能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纪律严、作风硬的党校教职工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党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1、全国法定节假日; 2、党校寒、暑假; 3、市委、市政府要求安排值班的时间。 二、值班人员与安排 1、党校实行全员值班管理制度,常务副校长总负责,带班领导由党校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其他人员轮流值班; 2、值班表由校办公室统一安排,每年年初制定党校全年法定节假日值班表,寒、暑假前制定假期值班表,上报市委办总值班室并送发到党校各处室;如确有需要,经带班领导同意,个人之间可调换值班时间并提前报校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职责 1、值班期间要有专人接听电话,保证信息畅通,热情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及时领取紧急文件并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反馈。 3、妥善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各种情况,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对涉及本校的重大问题,如灾害事故、公共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情况; 5、 认真办理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事务以及其它工作事宜。 四、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擅自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的,按旷工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值班时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定时巡查校园,发现问题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领导。 4、值班人员做好当日值班记录、交接班工作,做到交接班清楚,不留隐患。 5、值班人员值班时要打扫、整理值班室,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整洁、完好。 6、下班后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闭,注意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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